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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适用房-青岛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

青岛经济适用房-青岛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政策

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或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需具有青岛市区的常住户口,并且最少要有一人达到5年以上的时间;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的;家庭人均的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6倍的,即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1、首先申请人应携带本人与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手续,并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之后申请人需根据表格仔细填写,并将所需的材料准备好,还需到工作单位办理收入证明,经过房管局的审核后,会由区房管局上报至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同时对申请人的住房情况进行核实。

3、之后会由市房管局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并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15天。

4、当地市房管局会根据批次批准购房的申请,并对同一批次的申请人,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5、最后申请人向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及购房手续即可。

青岛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不得擅自提价出售。商品房出售价格完全由市场决定。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产权归个人;房屋的产权分四部分:使用权、占有权、处置权和权,与商品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只在权上与它们不同。商品房上市出售后,全部归个人所有。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人落户的;

3、以投靠子女落户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青岛经济适用房2023政策做出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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