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如下: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的程序: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
综上所述,购房资格条件 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对象的,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广州户口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城区户籍家庭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提交材料等待审核。审核的条件是较为严的。那么广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广州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各位小伙伴一起来看看吧。
广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广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广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下面的条件即可去申请经济适用房。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广州经济适用房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各地略有不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二、广州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
首先申请人需要先到广州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的程序一般是:
1、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在以上这些手续之后,报到区房管局审核了之后,再由区房管局再上报市房管局进行复核。对于申请人的住房情况的核实则由市房地产档案馆来出具证明。
3、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以及评分之后,便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长为15天;
4、房管局根据其评分情况,按照批次来批准购房的申请,然后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到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与购房的手续。
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广州户口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后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第九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
(二)申请: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受理申请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
(四)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局按本办法规定复核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依照附件2执行),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区民政局应同时将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批准和公示: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地址、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和方式等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六)轮候: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七)配售通知:市房改办住建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八)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3次。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申请人拒绝选房的,或经3次选择不能选定住房的,或已签订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或取得房号后放弃购房的,视同放弃本次购买资格;放弃购买资格的,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购房。
广州经适房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流程
1、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具有申请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
2、申请人是已婚的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申请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流程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
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低收入人群而出售的,一般需要申请。满足条件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过户和上市交易的,通常的条件是购买满五年。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但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尤其是要进行经济适用房过户的业主注意,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广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经济房就是指具有社会保障的一类人群可以购买的商品住宅,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到经济房拥有经济性以及适用性两个特点,主要针对的人群是收入能力中低一下的情况。相信很多朋友都有这个需要申请经济房特别是在北上广深这种地区的房价,所以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说说广州地区的实际使用房子的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流程,有需要的朋友一定不要错过了哦。
广州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二、其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有:
1、第一步领取审核表:即申请购房家庭应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
2、第二步填表审批盖章表格填写完后,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有关单位核准审批时间: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
3、第三步办理购房登记表格审批盖章后,到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须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虽然经济适用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但是如今还是有许多人没有享受到这种保障。因为申请条件障碍重重,尤其是北京。根据您的情况,您如果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您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申请北京经济适用房。
最后小编要说一下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标准,让大家都能够深入了解,它是按照现住房的建筑面积来评判的,原来没有房子的可以记为六十分,以此类推到十二平米就没能作为考量的标准了,还有户口的落户评定,落户时间最长的可以记做评分,如果有残疾人或者劳动模范的家庭可以加二十分,只有满足这些标准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哦,否则的话很难办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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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什么意思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相关法律知识: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广州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在生活成本不断升高的情况下,购房对许多人来说显得愈加困难。
所以很多人更愿意经济适用房。
那么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呢?根据广州市政府发布的最新公告,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以下几点:
首先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
其次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并且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申请者之前并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最后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或过房产。
除了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外,很多人也非常关心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那么关于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又包括哪几个部分呢?
首先是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凭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购表和相关材料;其次是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市国土房管局及民政局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备案,然后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最后经过轮候、配售、选房完成。
需要提醒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是,近年来对申请人材料的审核较为严格,一点发现有虚假信息,会有重罚,所以填报材料时需谨慎。
广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
广州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条件: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对象的,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210m,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广州市申请经济适用房主要包括户籍和居住条件、年收入条件、房产拥有条件和政策享受四个条件。首先是政策享受要求: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其次是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者虽然有自有产权,但面积过低,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第三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标准;最后是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一、经济适用房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承诺书;
3、身份证(二代),户口本(主页和本人页)
4、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民政部开的单身证明;未婚:未婚证明)
5、工作、收入、社保证明打工人员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单位开的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灵活就业人员还需提供:社保证明;居住地社区开的就业和收入证明。个体商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税收缴纳证明。退休人员还需提供:社保局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证明/原单位开的退休情况证明国家机关人员还需提供:事业在编人员:单位出收入证明。
6、住房情况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户口本登记地址、身份证地址、居住地地址、有迁入情况的迁入前地址)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持第三条所列材料,是职工的到本人单位申请;是城镇居民的到所在地社区申请;改制企业的职工到原主管部门业务划转的现单位申请。
2、申请人单位或社区受理后应认真审查,仔细核对,准确无误后,进行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然后在本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3、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市直单位和区直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社区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查。
4、市、区直部门、街道办事处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分别报市、区房改办,不符合条件的退回部门或社区并说明原由。
5、市、区房改办受理后,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查阅房产档案或房改档案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审查确认,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信息录入经济适用住房信息管理系统。
8、市直单位职工(含市直市区改制企业职工)申请购买市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区直单位职工和城镇居民购买区房改办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法律主观:
广州 经济适用房 申请条件如下: 一、购房资格条件 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对象的,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审核。 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 居住面积指厅、房的净空面积 二、购房资格办理程序 1、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 经济适用住房 资格审核表》(简称《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审核表》; 2、填写《审核表》并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证明盖章(待业、无单位、 个体经营者 及私企、外企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证明盖章); 3、将《审核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交回服务窗口; 4、市房改办住建办资格审核后在国土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5、 25个工作日后(含公示期15天)在服务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简称《购房资格证明》) 三、申请资格审核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和购房后产权共有人 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现住房证明(如:产权证、租本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由单位或街道计生办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 6、经法院判决所租住房屋被收回者,需复印 法院判决书 ; 7、有关的其它资料或证明。 以上送审材料复印件根据档案部门要求均需用b5纸复印(182×257mm),一版纸上只能印同一类型的证件(如全部为身份证)。
法律客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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