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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装修-商业装修管理规定

商业 装修-商业装修管理规定

商户装修需使用电焊、气焊、砂轮、切割机等设备的,应严格遵守《商铺动火申请制度》的各项规定;禁止擅自更改水、电管线及负荷用电;

装修完毕后,物业管理处根据装修前业户递交的经认可的装修设计图、装修协议,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如发现有违反装修设计图及装修协议某些条款的,应视情节轻重作不同的处理;

为了保证商户在装修过程中不损伤楼宇结构等重要部位,装修工程施工方事由物业管理处选定还是由商户选定应视工程涉及的方面来确定,通常分以下几种情况:

凡涉及电力设备(由铺外的配电架至铺内的终端空气开关箱等)进行增建、改装的;为该层的消防设备(包括消防喷淋装置、管道、警铃等)进行增建或改造的;为该层的电梯、自动扶梯进行增建或改装的,以及电视监控系统、公共天线分布系统等进行增建或改装的,都由物业管理处选定工程实施工方。商户则按工程费用的一定比例支付给物业管理处作为工程监督管理费。

凡涉及铺面、商号招牌、天花板、墙面、墙壁装饰、内部间隔,水管、排水道、电力装置,通风设备、电话等小规模装修可由商户自行选定工程施工方,也可由物业管理处选定施工方。

业户递交的装修设计方案所附的图纸,应包括:清楚显示楼层内部间隔的平面图;楼层平面图的正视图、切面图(附铺面、商号招牌的细节);排水系统的分布图(附由关细节);电力供应设备分布图及电线敷设简图(附有敷设电线资料及负荷量);照明设备位置图;假天花的平面,切面图;及其他一些物业管理处或商铺要求提供的建筑细节;装修工期、开工期、防火措施、环保、环卫要求、违约责任、施工期保险等。

装修现场监督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物业管理处应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管理。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3方面:

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以及对工程是否按图施工、按“装修协议”要求和对装潢现场环境卫生(装潢垃圾)进行监督管理。一般建筑施工队的人员情况复杂,大多是临时工,施工方对他们可能也缺乏有效的控制;装修施工与整个楼宇的建筑不同,他通常局限于一个单元或一个楼层内施工,而其他层面则照常营业,如对施工人员无有效管理,势必会影响其他业户的营业活动。对于装修的工程监控主要着眼于施工人员有否严格按认可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有否违反已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上的条款,有否违反物业管理处的其他管理规定等,如有违反规定要及时联系,发出“整改通知单”等。如装修时损及商铺的装饰、装置或公用设施,则由业户负责将其修复,直至商铺方满意为止。当然,也可由物业管理处修理,但有关费用则由业户支付。这些管理服务都应做好详细记录,作为竣工验收时的证据或参考。

商业装修物业收取装修管理费应该收多少 有规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一般装修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14:00-18:00,其他时间段是不允许进行产生噪音、振动的装修作业。在进行室内装修时,可在周末、节假日等时间段进行无噪音施工,比如说贴壁纸等。

装修噪音的规定

1、加大噪音污染防治宣传,加强环境管理控制;

2、从装修申报阶段开始进行引导,规定噪音施工时间;

3、加强日常装修巡查力度,加强施工现场噪音管控;

4、严格控制装修时间,节假日严禁噪音施工;

5、加强非装修时间清场工作,严禁工人驻留小区;

6、客服管家随时与业主保持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规劝;

7、随时与社区、街道及环保单位保持联系,必要时依法治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以及乡村居住环境的噪声标准值,白天等效噪声值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商业、工业混杂区的等效噪声值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城市中交通干线两侧,白天噪声的等效噪声值为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

《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在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止作业,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没有规定,如果装修管理不在约定服务内容之中,收费标准可双方协商。

装修管理费就是物业管理公司针对装修行为收取的管理费用。那么,这种装修管理费又是否合法呢?我们要搞清楚的第一件事,就是装修这种行为究竟是一种物业管理内的事情,还是物业管理以外的事情。如果是物业管理的份内事,那么它就应该已经包含在物业管理费里面,而如果不是物业管理的约定服务内容之中,那么作为是对业主提供的额外服务,那么收取费用就是合理的。

《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79号))中规定,第二条: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第四十四条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有相关的法律条款的规定,分析问题就简单得多,装修管理费是否收,首先我们要看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建设单位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已经包含了装修管理行为的约定,如果有,那么收取装修管理费用明显是不合理的,因为业主已经交纳了管理费用。如果没有,那么先简单地认为其是一种合同外的额外服务,那么是应该可以收取费用的。

作为额外服务,按照第四十四条,装修管理费收取标准也应该由双方约定。而不是物业管理公司说收多少钱就多少钱。因为各种因素,导致双方没有对此有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装修行为收取管理费,按照法律规定也应该取得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书,而不是随便那个行政部门可以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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